12月14日至16日,山东省教育厅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济南举办“山东省高考综合改革培训班”,副院长张秋生率队参加培训。
此次培训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和《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文件精神,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,分析形势,明确工作任务,扎实推进我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。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、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陈国前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司金贵分别作重要报告,全面解读了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和《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;对比首批改革试点省份工作开展情况,详细介绍了我省高考改革顶层设计、配套政策制订、推进改革的保障措施等方面工作;重点强调了高校在改革中的重要作用,要求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此次改革的重大意义,制定符合各自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的招考选拔制度。培训班还邀请首批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的浙江、上海两省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和高校的领导、专家,介绍了他们在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中的经验。
山东省作为第二批试点省份,将于2017年正式启动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,2020年全面推进,形成分类考试、综合评价、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,健全促进公平、科学选才、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,建立遵循教育规律、符合山东实际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。
(责任编辑 董雷萍)